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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阳县水车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一、 总则
1.为了加强安全工器具的管理,保证运行检修时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水车电站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2.本制度对水车电站安全工器具的配备、保管及检查使用做了明确的规定。
3.本制度仅适用于水车电站。
二、安全工器具的配备标准
标准中规定的安全工器具的配置数量,是指应配备的最低数量。
三、安全工器具的管理
1.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通风良好,备有红外线灯泡或去湿设施的清洁干燥的专用库房存放。
2.安全工器具应做到分类放置,摆放整齐,并在工器具柜内标明工器具名称、数量,应一一对应。
3.绝缘手套应单独存放,不得和其它工器具混放。
4.安全工器具应编号正确,绝缘杆、验电器以支为单位,绝缘手套以只为单位进行编号。
5.安全工器具必须按周期进行试验,每次试验后,应有试验单位出具试验报告单、试验合格证。试验报告单、试验合格证和工器具应有对应的统一编号,并相符。
6.绝缘杆、验电器、绝缘手套等安全工器具使用电压等级、试验日期、使用有效期盼标签贴在工具上。
7.绝缘杆、验电器应标明使用最小有效使用绝缘长度。
8.接地线应放在专用架子上或柜内,均应统一编号,并应对号入座。
9.安全工器具应设专人管理,按名称、数量、试验周期为主要内容建立台帐,并严格执行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做到帐、物、卡相符。
10、器具按规定或安全工器具间的湿度超过规定时进行烘干。应建立专用安全工器具夹,台帐、试验卡片、检查记录放入管理夹内。
11.器具严禁移做它用,未经车间主任批准不得借用。
12.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应及时检修报废,不得继续使用。
13.绝缘工具受潮或表面损伤、脏污时,应及时处理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安全工器具使用
1.在使用过程中,带电绝缘工具应装在工具袋、工具箱或工具车内,以防受潮和损伤。
2.未经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严禁使用,并不得放入安全工具间,以防误用,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试验卡片应注销。
3.安全工器具使用前,使用人必须对外观进行详细检查,绝缘手套还应进行挤压试验,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4.对安全工器具的绝缘可靠性有怀疑时,应认真检查或做必要的试验。
5.接地线使用前,应检查无散股、接地线螺紧固,方可使用,无编号严禁使用。
6.安全工器具使用后应放回原位,禁止乱拿乱放。
7.阴雨天使用过绝缘手套应清洗干净,晾干后放入柜内,绝缘杆、验电器应进行烘干。
8.检修人员应每月对安全工器具进行定期外观检查和定期试验,并做好记录。安监部督促和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9.安全工器具损坏时应立即上报,以旧换新,不得私自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