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到奖惩分明,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全资、控股、委托经营企业(以下简称“所属企业”)。第三条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对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